1.非开挖修复更新施工前,应对原有管道进行预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处理后的原有管道应无沉积物、垃圾及其他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施工的积水,当采用原位固化法和点状原位固化法进行管道整体或局部修、原有管道内不应有渗水现象。
2.管道内表面应洁净,应无影响衬入的附着物、尖锐毛刺、突起现象。
3.当采用碎(裂)管法时,可不对原有管道内表面进行处理,但原有管道内应有牵引拉杆或钢丝绳穿过的通道。
4.当采用局部修复法时,原有管道待修复部位及其前后500mm范围内管道内表面应洁净,无附着物、尖锐毛刺和突起。
5.管道宜采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从检查井排出,污物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的有关规定处理。
6.管内影响内衬施工的障碍宜采用专用工具或局部开挖的方式进行清除。
7. 有内钢套的原有管道,应对内钢套进行预处理。
8. 管道变形或破坏严重、接头错位严重的部位,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预处理。
9.漏水严重的原有管道,应对漏点进行止水或隔水处理。
渗漏一定要密封。漏水将影响施工质量和长期寿命。即使内衬法、螺旋缠绕法、垫衬法这些具有环状间隙注浆可以密封管道裂纹的方法,也是预先封堵这些渗漏之处。